宝鸡市金台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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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动态》2025年第4期“经验交流”栏目以《陕西金台区法院以司法之力护航抗战工业遗址涅槃重生》为题,刊登推介了宝鸡市金台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和成效。

近年来,金台法院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创新构建文物遗址保护“一线三段”工作机制,即以“护航文化遗址保护传承”为主线,在“筹备、建设、展示”三个阶段靶向施策,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2024年8月15日,金台法院在遗址内设立司法保护基地,立碑以记;发出司法保护令,树牌公示;2025年3月9日,设立遗址保护工作站点,派驻法官,对在遗址内放牧、生火的外来人员张某,发出司法禁止令。此外,充分挖掘工业遗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开展“沉浸式”主题教育和党建团建等活动,推动法治与文旅深度融合,有效提升文物遗址的社会影响力和资源利用率。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金台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以司法之力,让红色根脉永续相传。
编辑:雪云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