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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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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在思想上、精神上、文化上筑牢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这一重要论述为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时与势,坚持守正创新,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以高效能治理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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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领域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答题。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催生了文化领域的深刻变革,不仅拓展了文化发展领域,而且衍生出全新的文化领域治理诉求。只有不断推进信息化条件下的文化领域治理,才能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努力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汇聚起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精神力量。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文化使命。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交织与激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进程必然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面对信息化发展大潮,坚持以我为主、兴利除弊,全面加强文化领域治理,制度体系和能力建设同频共振,有利于坚定道不变、志不改的信心和决心。一方面,通过持续深化文化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以不断完备、逐步完善的“文化之制”保障文化繁荣发展;另一方面,通过持续提升文化领域治理的效力和能级,有效破解文化领域改革与发展面临的诸多难题,以更加系统科学的“文化之治”促进新时代文化发展。

如期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目标的迫切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了系统部署。无论是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还是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都离不开文化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握信息化条件下文化发展规律,掌握文化领域治理的时度效,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才能始终确保目标方向的准确性、任务内容的协同性、方式方法的有效性。

信息时代抢抓机遇、应对挑战的有效手段。网络信息技术对文化建设既有积极的“赋能”功效,也有消极的“负能”效应。如何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赋能功效,有效规避和化解其负面冲击,是当前文化建设与发展的现实难题。无论是积极主动抢抓机遇,还是有力有效应对新技术新应用带来的考验,均需要文化领域治理出新招、出硬招、出实招。一方面,利用信息技术培育文化新业态、创造文化新产品、提供文化新服务、满足文化新需求,都需要依托高效能治理来有效实现科技与文化的深度融合发展;另一方面,面对信息技术引发的文化碎片化、同质化、快餐式等问题,必须开展全方位、全周期、立体化的协同治理,才能使信息化更好造福人民群众、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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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筑牢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文化根基,是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着眼于提升思想引领力的文化领域治理。一个民族要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一刻不能没有正确思想指引。强大的思想引领力是文化强国的重要特征,强调通过推动理论创新、指导实践行动、抵制错误思潮,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当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为党的理论创新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但同时,各种错误思潮传播也“有机可乘”,使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更加严峻、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为此,需要强化以提升思想引领力为导向的文化领域治理,以互联网思维推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理念、方法、手段、机制创新,构建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意识形态安全治理体系,为强国建设提供思想保障。

着眼于提升精神凝聚力的文化领域治理。一个民族的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强大的精神凝聚力是文化发达的重要体现,要求借助主流文化的凝结聚合功能将差异化、分散化的力量统一起来、集中起来,形成强大的亲和力、吸引力、向心力,团结和动员各个民族、各类主体,共同致力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信息技术能够通过更加便捷的沟通促进更大范围的协同合作,但同时容易产生“数字鸿沟”“信息茧房”等负面效应,甚至可能放大理念差异、立场矛盾和利益冲突,增加文化交流融合的难度。为此,需要强化以提升精神凝聚力为导向的文化领域治理,把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巩固主流思想、主流价值、主流文化在网络空间的主导地位。

着眼于提升价值感召力的文化领域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上各种文化之争,本质上是价值观念之争,也是人心之争、意识形态之争”。价值观作为文化的核心,既是文化感染力、号召力的重要源泉,也是文化影响力、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建设文化强国“首先要打好价值观念之争这场硬仗”。发展具备强大价值感召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要整合多样化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共情共鸣,汇聚起强国建设的强大合力。值得关注的是,当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潮仍不时出现,加之一些网络平台的虚假信息、恶意炒作以及对低俗劣质文化作品的传播,对文化的价值感召力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为此,需要强化以提升价值感召力为导向的文化领域治理,持续整治各种类型的网络乱象,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建设网络文明,把信息化条件下的变量转化为清朗空间的发展增量。

着眼于提升国际影响力的文化领域治理。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数字化文化传播体系的不断完善、数字文化产品出口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使得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但也必须看到,推动文化“走出去”仍面临西方国家的文化霸权等制约因素。推进文化领域治理,其底气在于文化的主体性、包容性、开放性、创新性。为此,需要强化以提升国际影响力为导向的文化领域治理,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国际文化传播体系,搭建常态化、网络化、多元化的跨国文化交流与合作平台,借助数智技术更加有效地宣介中国主张、发出中国声音,把我们的道路优势、制度优势、文化优势转化为国际传播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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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文化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应瞄准信息化条件下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各项任务的新要求新趋势,遵循文化建设和治理的内在规律,坚持守正创新、系统集成、协同合作,聚焦方向引领、共识凝聚、资源配置、组织动员、机制创新、风险防控等维度,全面提升文化领域治理能力。

汇聚多方合力,着力构建文化领域治理共同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念,构建因应信息化要求的文化领域治理共同体。始终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党管互联网原则落实到位;明确政府在文化繁荣发展中的角色定位,确定政府的职责边界,提升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改进政府的文化监管效能;完善文化市场体系,确立各类市场主体的文化责任,鼓励文化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文化建设着眼于人、落脚于人的要求落到实处,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治理的渠道,将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文化领域治理绩效的根本指标。

集聚各类要素,夯实文化领域治理的平台基础。准确把握文化建设和治理对各类资源要素的需求,构建合乎规律和特点的资源配置机制,引导优质资源要素向重点领域集聚,以要素集聚优势锻造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新优势。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构建权威的文化资源数据库和高效的数字文化资源交易平台,健全文化领域的数据要素共享机制,强化数据支撑;坚持内源培育与外源引进相结合,构建“引育用留”一体化的人才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文化人才的人力资本水平和数字素养,加快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锐意创新的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

强化技术赋能,创新文化领域治理的方式方法。推动科技与文化深度融合,从价值理念和工具手段两个层面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赋能功效,不断创新文化领域治理的方式方法。利用信息技术的数据获取和处理优势,构建跨层次、跨领域的数字化平台,打通不同文化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降低不同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实现“精准式”治理;善用信息技术,强化“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拓宽参与渠道,实现“全员式”和“协同式”治理;利用信息技术的动态跟踪与科学预测优势,推动治理重心从事后向事中、事前转移,实现“全程式”治理;利用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信息筛选和内容审查方面的效率优势,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实现“即时性”治理。

加强政策集成,完善文化领域治理的制度保障。按照“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要求,集成设计相关制度体系,协同抓好相关政策落实,确保文化领域治理始终运行在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上。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落到实处,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更加注重机制创新,完善关键领域制度机制,如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协同机制、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等;更加注重综合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如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人工智能安全监管、网络生态常态化长效化治理等。

(作者:李扬、战炤磊,分别系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江海学刊杂志社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