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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检察:以法治之名护古树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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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检察院,要不然这些上百年的红豆杉,恐怕真要从眼前消失了……”近日,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磋商会,专题研究如何保护那片已出现树干中空、根系裸露、面临枯死风险的红豆杉树群时,现场村民发出这样的感叹。

据了解,该院始终将生态保护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法治护航、公益诉讼发力、党建引领协同等多维举措,为辖区内的珍稀植物、古树名木及生态环境撑起坚实“保护网”,以检察力量悉心守护着这份自然与历史馈赠的生态珍宝。

法治护“杉”

作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红豆杉素有“植物界大熊猫”之称,亦是研究古气候地理的“活化石”。在洋溪镇坪林村余家寨组,约150棵红豆杉在此生长。

7月1日,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深入该区域实地走访,烈日下与村支书穿梭林间,详细排查红豆杉分布、管护及历史保护情况,并向林业专家了解到“土壤湿度、光照条件、人为干扰”是其生存关键因素。调查发现,当地红豆杉存在未挂牌保护、部分树干中空遭硬化道路挤压、根系裸露面临枯死风险等问题。

“保护红豆杉不仅是生态问题,更是法律赋予的责任。”检察官现场组织林业部门、村支两委召开“林间磋商会”,研判问题根源后决定依法向法院申请司法保护令。此举将构建“禁令+修复+预防”一体化机制,形成“事前预防+事中制止+事后追责”全链条保护体系,推动红豆杉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从“末端治理”到“全程防控”的转变,凝聚社会保护合力。

同样受益于法治保护的,还有紫薇镇的千年“紫薇王”,这株“紫薇王”树龄超1400年,树高34米,胸径2米,属第三纪残遗物种,被誉为“植物活化石”,兼具历史、文化、科学及景观价值。今年4月21日,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江口县人民法院,针对印江自治县紫薇镇的千年“紫薇王”发出联合“司法保护令”。

保护令明确划定“七禁止”红线,涵盖禁止砍伐、移植、攀折,禁止损害树皮、根系,禁止破坏生长环境等方面,为“紫薇王”生长筑起刚性防线。通过“预防性司法+跨区域协作”模式,检察机关为“紫薇王”构建起立体化法治防护体系,既守护了千年古树的生存安全,更以法治力量激活其文化基因,让这一“活文物”成为传承生态文明的绿色纽带。

从濒危红豆杉的专项保护到千年“紫薇王”的跨域守护,印江检察始终以法治为笔,在生态保护画卷上书写责任与担当。

公益诉讼助力“会师柏”换新颜。

公益复“青”

在红色沃土木黄镇,两棵承载历史记忆的古树在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下重焕活力。

五甲村村口,那棵见证红二、红六军团会师的千年“会师柏”,因贺龙、萧克两位军团首长曾在此会合而被赋予厚重红色记忆。4年前,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会师柏”周边地面硬化导致土壤透水性、透气性变差,古树生长衰弱,枯枝掉落还存在安全隐患。

“‘会师柏’既是千年古树,更是珍贵红色资源,保护它就是守护历史记忆。”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向印江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林业局宣告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部门扛起监管责任。随后,三部门联动整改,重新规划改建紧邻古树的道路,铲除硬化路面,填土种草并设置围栏,将保护面积扩大至2500平方米。日前,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回头看”活动,只见“会师柏”枝繁叶茂,周边环境恢复自然原貌,曾经的生长危机彻底化解。

同样,该镇金厂村的千年银杏树也在检察护航下重焕活力。这棵自唐朝便扎根于此的古树,树干粗壮需数人合抱,枝桠虬曲如龙,见证了朝代更迭与村落兴衰,是印江珍贵的自然和文化遗产。但它曾面临多重威胁:周边被混凝土构筑物包围,村民在附近堆放杂物,加之病虫害侵蚀与极端天气影响,生长状态堪忧。

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巡查中发现问题后,立即深入金厂村实地走访,与村民细致交流,同时邀请林业专家对银杏树生长状况全面评估。掌握详实证据后,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整改。相关部门随即行动:拆除古树周边混凝土构筑物,清理杂物、填土掩埋腐烂树根、补充营养液;邀请专家制定病虫害防治计划,定期监测养护;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村民保护意识。

如今,这棵千年银杏根系稳固,新芽勃发,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村民们主动加入守护行列,让古树成为村落里鲜活的“历史教材”。

党建凝“心”

印江自治县罗场乡岭峰村三花山,位于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古树名木大树175棵,其中孕育着远近闻名的10余棵百年银杏古树,是岭峰村三花山的“靓丽名片”,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见证者”。

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支部与罗场乡机关支部、岭峰村党支部,在印江自治县罗场乡岭峰村三花山联合开展支部联建活动。学习了《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引导广大党员要把古树名木保护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巡察管护、建档、加强宣传教育和开发利用等有效举措,积极弘扬生态文化,讲好古树名木故事,绘就古树名木保护“生态画卷”。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向党员、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印江河流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并开展案例宣讲,重点围绕讲解失火罪、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罪名,通过办理的典型案例,向辖区内群众深入细致地讲解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切实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了解和认识,倡导大家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接下来,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走村入户做好案例宣讲和普法宣传工作,保护好古树名木大树在传承历史文化中的独特作用,让群众意识到保护好古树名木,就是保护生态环境,更是保护老百姓记得住的美丽乡愁。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姚强 冉龙飞

编辑 何琴

二审 张谌

三审 黄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