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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起,宿松县严禁林区范围内一切室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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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生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宿松县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决定2025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严禁林区范围内一切室外用火。

禁火范围:宿松县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森林、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水平直线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禁火行为:严禁林区范围内一切室外用火;严禁野外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烧灰积肥、炼山、烧田埂地坝;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严禁私设电网狩猎;严禁在林区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道路行驶车辆驾乘人员向车外乱扔烟头;严禁野炊、点火取暖、火把照明、放孔明灯,以及其他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凡违反本禁火令规定,在禁火时间、禁火范围内实施上述禁火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相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应及时举报。森林火情举报电话:0556— 7811608(县安防办)、0556-7811158(县林业局)、110(县公安局 ) 。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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